(新加坡4日综合电)中国官媒新华社周五(7月3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由,加强和扩大管制人民出入境,自今年9月15日起生效。有法律学者指这标志着中国在将“离境权”转变为“由国家酌情授予的特权,劝说“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离开”。
中国现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2012年通过、2013年7月开始实施,当时已有涉及国安的规定:根据第十二条,被国务院认定“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国公民,不允许出境。然而,这次推出的新规提及了原法条没有的“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把违反出口管制者直接列入禁止出境的范畴,进一步收紧了监管。
不只如此,新规的管辖还扩及了境外。依照第四条,如果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主管单位可交由其“境内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来决定,使其从回国之日起算的6个月至3年期间不允许出境。换言之,被认定在国外从事“危害国安”行为者,回国之后恐怕难以再次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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