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3日讯)一名15岁辍学少女今日在推事庭,承认把刚出世女儿遗弃在灌木草丛的罪名。
该名少女被控于7月21日凌晨4时30分,在甘榜爪哇圣淘沙教师路的灌木丛中犯下上述罪行。
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17条文(弃婴),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法官达央爱达古面前俯首认罪。
法庭择定案件于9月7日过堂,以等待少女的体检和化学报告。
此案主控官是诺英丹占林检察司助理警监,少女没有代表律师,她请求法官判处较轻刑罚。
根据案情,警方是于7月21日早上7时接获民众投报,称在甘榜爪哇靠近斗湖国中教师组屋的一所房子旁,发现一名新生女婴,警方于当天早上11时10分,在甘榜爪哇圣淘沙一所房子内逮捕少女。
调查发现,少女是于凌晨4时30分,在该教师组屋旁的灌木丛产下女婴并直接将孩子遗弃。警方随后也逮捕一名大马教育文凭毕业男生,并延扣他4天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