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指出,尽管马来西亚已经有法律保障境内劳工权益。但问题在于目前还没有法律禁止第三国,利用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进入我国,作为生产原料及加工,再以马来西亚制造产品名义出口。
“这正是导致马来西亚在美国依据301条款(Section 301)针对强迫劳动展开调查时,被征收10%关税的原因之一。”
他指出,美国共调查66个经济体,而马来西亚仅在两个领域受到审查,分别是强迫劳动与产能过剩。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拥有较完善法律来打击强迫劳动,包括禁止雇用非法(无证)外籍劳工,及规定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但目前法律仍存在一个缺口,即针对在海外以强迫劳动生产、并通过全球供应链进入马来西亚的产品,我国尚未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监管。”
佐哈里阿都干尼今早出席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NCCIM)2026年第50届常年会员大会(AGM)后,向记者发表上述谈话。
“这10%的关税与强迫劳动问题有关。至于产能过剩调查最终是否会征收关税,以及税率是多少,我们目前仍未得知,届时整体关税税率可能提高至23%,但确切的税率我目前仍然无法确认,需要等待美国公布调查结果。”
他透露,待相关税率确定后,将与现有税率合并,形成美国对马来西亚适用的整体关税税率。
“新的法律框架将有助于确保马来西亚出口的产品,不会因使用与强迫劳动有关的供应链原材料而受到影响。”
谈到工业产能过剩问题时,佐哈里表示,政府同样需要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以回应美国提出的关切。
“产能过剩问题同样需要进行法律改革,因此,这项协定才会提供两年的落实期限。”
佐哈里阿都干尼指出,一旦大马与美国签署互惠贸易协定获得核准,我国将有两年时间修订法律,以应对强迫劳动与工业产能过剩的问题。
他指出,这是马来西亚在该协定下的其中承诺,定立或修订法规以填补美方所指出的监管漏洞。
“美方给我们两年时间修法。这不是必须立即完成的事。一旦协定核准,我们会有两年时间去完善目前缺少的法规。”
他表示,人力资源部已获知相关变更需求,并明确掌握哪些法律条文需要修订或增设。
“只要我们敲定互惠贸易协定,他们就会着手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