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樟12日讯)男子辱骂并脚踢执行任务的警员,被马樟推事庭罚款6500令吉。
被告莫哈末阿里夫哈基米(26岁,劳工)今日在马樟推事庭面对控状时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6月27日(星期六)晚上8时15分,在甘榜拉洛一间住家前,蓄意阻碍警官莫哈末祖基菲里执行任务。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西蒂阿斯玛负责提控,而被告的代理律师是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胡妮莎。
推事莱斯伊姆兰哈米在宣判前训斥被告,不应在警员执行任务时,以不当言语辱骂对方。
法庭随后判处被告罚款6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服刑9个月。被告随即缴付罚款。
较早前,副检察司西蒂阿斯玛要求法庭判处与罪行相称的刑罚,并考量公共利益以及让被告汲取教训,以防重犯。
辩护律师诺胡妮莎则求情,希望法庭判处最低罚款,理由是被告已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
她指出,被告目前单身,靠劳力工作维生,每日收入约50令吉,同时需要承担双亲的生活开销。
根据案情,被告于6月27日在甘榜拉洛一处民宅外被捕时,行为具有攻击性,踢打一名警员并其发生肢体冲突。
警方在搜身过程中,被告拒绝配合,并多次高喊粗俗语言,并重复向警员使用有关言词。
被告也在辱骂警员时,脚踢负责逮捕他的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