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7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首相宣布电子发票自愿申报计划将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的计划,让漏报、报错或未提交电子发票这三类商家,可在豁免罚款之下,自愿审查、更正及更新有关电子发票的信息。
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说,三类商家是指未能在特定交易中完整提交电子发票者;已提交电子发票,但存在错误或未符合既定条件者;自电子发票强制执行日起,在任何期间皆未提交电子发票者。
该局提醒,商家纳税人必须确保自愿申报的电子发票正确无误,并符合官方发布的《通用指南》与《特定指南》,这项举措使纳税人有机会自愿挺身而出,更新信息并对电子发票要求进行修订和更正,而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为奖励与鼓励全面配合落实电子发票的纳税人,政府也同意加速提供税务奖掖。凡是用于推行电子发票而采购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设备、开发或修改电脑软件的成本支出,皆允许在一年内全额申请资本津贴以进行扣税。”
“纳税人若需要相关协助或谘询,可亲临税收局在全国的办事处,或通过电子发票求助热线(03-8682 8000)、MyInvois 线上实时对话、电邮(myinvois@hasil.gov.my)及客户反馈表格等渠道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