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财政部指出,拉曼教育基金可享长达10年免税的批准,并非自动生效,而是必须符合所得税法令规定的条件,基于该基金会仍未符合一些条件,因此财政部给予为期3年的临时延长免税。
该部说,一旦符合所有条件,基金会便可享有为期10年的免税资格。
财政部今日发文告说,根据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的宣布,从2025年11月27日起,符合资格的机构、组织或慈善基金的免税批准,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最长可获批10年。
“不过,有关批准并非自动生效,而是必须符合税务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文告说,政府感谢并肯定该基金会,在为大马人民提供优质且可负担的私立高等教育所作出的贡献。
文告指出,针对该基金会申请在现有免税资格于2025年届满后,根据第44(6)条文下申请续期,经审查发现,该基金会仍有若干条件尚未完全符合,包括需要加强治理结构和改善捐款管理。
文告说,鉴于该基金会在教育领域的重要角色,政府已采取审慎做法,给予为期3年的临时延长免税。
“这项延期将确保拉曼教育基金会的免税地位,在相关合规条件完成前得以维持。”
文告说,财政部随时准备协助该基金会推进相关改进工作。
文告强调,一旦该基金会符合所有条件,便有资格获得长达10年的免税批准,且符合政府的既定政策。
财政部特此澄清,有关政府违背对该基金会给予免税承诺的指控并不属实。
文告说,这项课题不应被曲解,政府向来致力支持教育发展,包括支持该基金会的角色,但所有税务豁免批准都必须符合法律、合规要求和良好治理原则。
新闻背景
安华于2026年2月,亲自前往拉曼理工大学宣布拨款及拉曼教育基金免税10年,并亲自移交4000万令吉拨款给这所大学。
他当时说,任何以教育为目的的机构或基金会,只要符合财政部的规章制度,政府皆批准10年的税务豁免。
唯该基金会周日(5日)称,目前获批的税务豁免是3年,与原先宣布的10年相差逾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