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日讯)原订昨日与女友订婚的男子,因涉嫌上个月一起“串谋禁锢女子施暴、抢劫并强拍不雅照”的案件,今日被控上法庭,他在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监禁16个月。
32岁的被告莫哈末再迪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4项罪名,并被认定为此案的主谋。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与另外两名已被判刑的同伙合谋,意图非法囚禁一名33岁女子,抵触刑事法典342条文(非法监禁)并与34条文(同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勒索同一名受害者,强迫其交出4200令吉现金和一部手机,抵触刑事法典384条文(勒索)。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使用手机录制受害者的裸体影片,侮辱其贞洁,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
第四项控状则指被告多次殴打受害者的脸部、身体、腿部、腹部和胸部,导致受害者受伤,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
被告所有罪行皆于今年5月13日上午7时至11时之间,在峇株巴辖万兰高原的一间民宅内发生。
案情显示,受害者当时接获被告电话,指示她前往指定地点。岂料受害者进入屋内后,被告与其余3名同伙便立刻将大门锁上,把受害者囚禁在屋内。期间,他们对受害者拳打脚踢,强迫她交出现金和手机,甚至喝令她脱光衣服以供他们拍照和录影。
警方随后接获报案展开调查。被告在被通缉两个月后,因办理结婚登记遇到困难而被迫自首,警方随即在彭亨州云冰将他逮捕归案。
被告认罪后,推事姆斯达金判处被告坐牢16个月。
主控官为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诺马阿哈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