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一名印裔单亲母亲涉嫌在手机里储存色情内容及在社交媒体散播经移花接木的女子裸照,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推事庭被控两项罪行时,否认有罪。
被告芭威达拉(33岁)在推事莎达希娜面前,否认她于6月28日下午约6时15分,在哥打拉沙马那再也一间公寓内,其所持有的一部手机中藏有色情内容,抵触刑事法典292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视频:郑素瑾)
第2项控状指被告涉嫌于6月24日晚上约11时,在马六甲拉也某地点,蓄意透过社交媒体散播经修改的一名女子的裸照,对受害者造成骚扰、精神压力、恐惧或焦虑,因此触犯刑事法典507B条文。
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此案的莎扎努沙里夫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在每项控状下,各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即被告在案件审结前不得骚扰受害人、其家属及控方证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依祖丁在求情时说,被告为一名育有一名孩子的单亲母亲,靠经营网上生意维生,每月收入不固定,约2000令吉。
他说,虽然被告的孩子由前夫照顾,但被告仍需照料一名残障的母亲及患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弟弟,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并将案件定8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