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1日讯)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说,中央政府不能随意发放拨款给各州政府,包括柔佛州。
他说,发放拨款是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的条款及法律明文。
他指出,联邦宪法109(1)条款规定,中央政府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每个州属人口数量计算年度拨款。
“中央政府依据联邦宪法第十附表第一部分的规定,向各州政府发放拨款。”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10(1)条款则规定,各州属有权收取在该州范围内所征收的特定税款、规费及其他收入来源。这些可分配予州政府的具体项目,明列于联邦宪法附件十第三部。
“任何州属若不满所获的拨款额,可以带入国家财政理事会(Majlis Kewangan Negara)讨论。”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108(4)条款,联邦政府在针对“拨款与财务分配”等事项做出决策前,有义务先与国家财政理事会协商。
“根据现有法律条款,在州选后成立的柔佛州政府,可以把针对拨款额的争议带入国家财政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