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8日讯)日前因不满被鸣笛而持刀砍人的摩哆骑士,今早被带到地庭被控严重致伤他人控罪,被告俯首认罪,法庭将在7月8日陈述案情和判刑。
被告阿兹米(42岁,销售员)被控于今年6月11日早上8时19分,在联邦大道莎阿南13区摩哆车道第14.6公里处,以利刀蓄意重伤45岁的法益鲁斯;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或物品严重致伤他人),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也可被判罚款或鞭笞。
较早前,主控官何志兴副检察司(译音)建议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提出附加条件,要求被告需每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一次,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以自己仅是一名销售员,需要承担妻子生活开销为由,要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法官拿汀法蒂玛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直至案件了结。
案情显示,受害者法益鲁斯骑摩哆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在大道摩哆车道鸣笛警示阻挡前方去路的被告,没想到他心有不甘,当众发狂怒砍对方。
伤者头部、颈项及双手被砍伤,幸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伤势目前已无大碍;警方也在案发后,迅速逮捕砍人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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