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讯)割草工人与妻子从早到晚争吵不休,其13岁儿子试图劝架竟遭其挥拳,导致右眼红肿,割草工人今日被控虐待罪名,认罪后被判坐牢两年6个月。
44岁的被告职业是割草工人,他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本周一(8日)晚上约11时30分,在东甲县甘榜砂益的住家,致伤13岁的儿子,造成儿子右眼红肿。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1(1)条文受惩罚,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事发当天,被告于日间一度向妻子索讨金钱不果,两人于深夜时再度为金钱争吵不休,3名同在客厅的孩子见状。其中13岁次儿试图劝架,岂料遭被告挥拳打伤右眼。
被告的妻子事后携带受伤的儿子到诊疗所求医,遭医生怀疑,并揭发此事。

被告的妻子报案后,警方于昨日上门逮捕被告,并验出其尿验呈现吗啡阳性反应。
被告求情时说他患有肺部疾病,除了是一家五口的经济支柱外,也须奉养母亲及年迈奶奶,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莫哈末凯里判处被告须坐牢两年,以及附加刑罚须支付5000令吉的良好行为保证金,并由一名担保人担保,或须坐牢6个月取代。由于被告无法缴付该笔保证金,须另坐牢6个月。
法官也谕令被告须在服刑期的6个月内完成100个小时社会服务。
此案主控官为阿米拉副检察司。
(本报刘美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