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律政署在审阅警方提交,关于商人拿督刁健城指控反贪会前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刑事恐吓调查报告后,已将此案归类为“无需后续行动”(NFA)。
“我们已审阅警方所提交的调查报告,即刁健城针对阿占峇基提出的投报,指后者涉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罪)。”
律政署发文告说,经全面审查相关调查报告后认为,案件中未能证明阿占峇基构成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罪)。
该署说,有关调查报告归类为“无需后续行动”,即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警方早前证实,他们已经完成阿占峇基涉及2宗案件的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报告呈交律政署,目前等待后者的下一步指示。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M·古马向媒体简短指出,警方于本月4日将有关2宗案件的调查报告,呈交律政署。
有关案件分别是“彭博社”刊登阿占峇基持超额股权的报导含有诽谤成分,以及刁健城指控阿占峇基滥权和刑事恐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