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上诉庭维持5名男子在谋杀一名男子案件中,被判坐牢36年和鞭笞12下的判决。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拿督哈雅杜和拿督莫哈末拉兹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所有上诉人提出撤销瓜拉登嘉楼高庭于2024年5月9日,做出罪成裁决和刑罚的上诉。
被告阿兹阿米迪(32岁)、莫哈末里扎曼(36岁)和哥哥扎哈曼(39岁)、莫哈末乌瓦依(31岁)和弟弟莫哈末哈菲菲(30岁),被控于2017年6月21日下午4时40分至晚上8时30分,在勿述一个甘榜空地的沼泽地,谋杀22岁的莫哈末沙鲁拉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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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同一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法官阿兹曼指出,法庭认为,包括受保护证人在内,控方证人指所有上诉人刺伤死者的证词一致。
他说,第一受保护证人于案发时躲在草丛中目击此案,并详述事发经过,其他控方证人也支持该名证人有关谋杀事件的证词,因此法庭认为,控方证人证词属实。
阿兹曼说,聆审法官研究上诉人的所有自辩后,认为这属事后想法。
“根据盖然性权衡原则,高庭法官裁决,所有上诉人在最后自辩阶段没能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本庭没有理由推翻原审法官的裁决。”
律师拿督郑宝德此前请求法庭将被告刑期减至30年,但莫哈末扎因副检察司建议维持原判,以告诫民众切勿重蹈覆辙。
媒体报导,受害者因一起焚烧涉事男子家人的摩哆事件,而与一群男子发生争执,最终被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