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8日讯)雪州大港一名男教师今天被控上巴生地方法庭,面对14项性侵 6名15岁女生控状时,皆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完,案定于7月30日审理。
现年45岁的被告佐汉莫哈末,是一名音乐教师,他在法官莎妮花面前听完所有指控后不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2025年1月至今年2月期间,在适耕庄和沙白安南一带的多个地点,包括教室、音乐教室、数学教室、乐器店、住宅和车辆内,性侵6名女学生。
被告抵触2017年《性侵害儿童法》第14(a)条及该法令第16(1)条文,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根据第16(1)条文,可能面对最高5年监禁和至少两次鞭刑。
副检察官诺尔苏海利没有提出保释申请,但如果法庭准予保释,检方提出每项指控2万令吉的保释金,并附加条件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并且每月向警察局报到。
律师拿督莫哈末依姆兰以其当事人有妻子,儿在校就读无犯罪记录为由,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此外,被告自2002年担任教师以来,从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