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嘉隆6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说,《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并非州政府意图限制阻碍或刁难州内非伊斯兰宗教发展,并直言随着全国大选逐渐逼近,有关课题被外界曲解并政治化,进而引发不必要的误解与情绪。
黄思汉也是雪兰莪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与道教委员会(LIMAS)联合主席。他指出,有关指南并非宗教法令,而是为了应对雪州高度城市化, 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发展规划指南。
他说,城市规划本身属于技术与行政层面的事务,不应被刻意曲解或制造恐慌,并表示州政府有责任正视并加以说明。
“州政府在了解到有关指南引起民间的隐忧后,目前已将各宗教团体所提出的反馈与建议全面记录,并交由雪州城市及乡区规划局进一步研究,以优化与调整指南。”
他说,州政府将秉持开放与包容的态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指南的修改,确保各宗教团体能够在更安全且舒适的环境,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
黄思汉今早在法炬山如来寺出席雪州卫塞节活动时,这么指出。

此外,黄思汉以州政府拨款5万令吉及拨地予法炬山如来寺为例,表示州政府的政策并非停留在口头层面,而是以实际行动支持多元与和谐的发展。
黄思汉也说,为了确保土地资源更公平及有效分配,有关指南新增规定,即所有非伊斯兰宗教用地的申请需交由LIMAS进行审核和批准,以确保规划透明、公正及符合各地实际发展需求。
宗教场所不宜设大路旁
考量安全和塞车问题
黄思汉针对《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近日所引发的多项误解作出澄清,强调有关指南并非如外界所指,对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设下诸多难处。
他强调,有关指南并非限制旧有的宗教场所发展,而是鼓励未来新发展项目,善用发展商所预留的宗教保留地。
同时,他针对坊间流传“宗教场所不得设于大路旁,是因为“见不得光”的说法,驳斥有关言论属于有心人士的恶意炒作,并强调相关指南的制定,是基于交通流量及信徒安全等实际考量。
“若在主要道路旁设立宗教场所,一旦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往往可能引发交通拥堵,对道路使用者及信徒带来潜在风险。”
此外,他针对有关建筑工地的临时神龛或神像在竣工后,必须拆除一事作出反驳,表示相关规定是针对建筑或庙宇兴建期间所设的临时祭祀设施,即在正式宗教场所落成后,应迁入正式空间。
“指南中有关禁止在污水处理设施、斜坡、死胡同及特定不适宜区域设立宗教场所的条件,也是基于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及交通规划等考量,并非限制宗教自由。”

拨129万给128佛教道教组织
雪州政府拨款129万令吉予州内128个佛教及道教组织,并将分阶段对相关组织进行审批和发放拨款。
黄思汉说,截至今年6月4日,雪兰莪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LIMAS)共接获318个非伊斯兰宗教组织的拨款申请,其中有130项申请获得批准。
“州政府会尽快地对剩余的申请进行审批工作。”
他指出,州政府于今年通过LIMAS,已共拨款800万令吉以资助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及相关活动,其中有362万8000令吉拨款予佛教及道教团体。
此外,他说,自2008年至今,雪州政府已累计拨出481片土地予非伊斯兰宗教团体,并表示目前尚有约40片土地申请正在处理中,预计在未来数月内完成审批后,整体拨地总数将突破500片土地。
“这体现州政府以实际行动落实多元与包容的发展理念,并通过制度化方式持续推动宗教事务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