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讯)47岁油棕园小园主在5年期间多次性侵及猥亵继女,今日面对5项性侵和强奸的指控皆不认罪,法庭也拒绝被告保释的请求。
被告莫哈末法查是一名油棕园小园主,他今日被押往麻坡第二地庭面控。
第一及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某晚约10时,在昔加末县峇都安南巴隆东路一单位内,触摸当时年仅11岁继女的下体,并要求继女触摸其下体;分别触犯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d)条文及14(b)条文(猥亵罪)。每项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4月某日凌晨12时许,在同单位内强奸当时年仅14岁的继女,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强奸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四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4月同日同时同地,触摸继女胸部,同样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第五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5月某日凌晨12时许,在同单位内触摸继女下体,触犯上述法令14(a)条文。
被告在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控状皆不认罪,法官接纳主控官诺阿米拉艾鲁林副检察司的建议后,基于被告与现年15岁受害者住在同一屋子,以及是继父和继女关系的考量下,拒绝被告保释的请求,并将此案择定在7月26日过堂。
案情指出,受害少女自6岁起随改嫁的养母入住被告家中,从11岁开始遭继父性侵。她升上中学后出现自残行为,并向学校教师揭露多年来被继父蹂躏的经历,事件因而曝光。
少女在校方鼓励下,鼓起勇气亲自报警,而被告于5月24日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