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浮罗交怡免税保时捷跑车的车祸索偿案,高庭判决车主胜诉,宣判保险公司必须向车主赔偿122万5000令吉。
高庭法官梁伟雄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太平洋与东方保险公司(Pacific & Orient Insurance)在处理车主拿汀赖良萍(译音)的索偿时,无权要求车主必须先缴清车辆的关税,才发放保险理赔金。
案情显示,起诉人名下拥有一辆保时捷911 GT3 RS超跑,该车在浮罗交怡免税制下注册,并向答辩人(保险公司)投保125万令吉。该车于2022年10月7日遭遇车祸,随后被评估为全损报废。
根据保单,一旦车辆报废,保险公司有契约责任按照双方同意的投保额作出赔偿。保险公司起初在同年12月提出首个方案,在扣除2万5000令吉的垫底费(Excess)后,同意全额赔偿122万5000令吉。
然而到了2023年6月,保险公司却通过律师发出第二份法律声明,突然增设无理条件:要求起诉人必须自己缴清该车的关税,或者由保险公司直接从理赔金中扣除关税,仅支付余额。
起诉人拒绝并入禀法庭。
法官痛批,保单契约中根本不存在这项“先付关税”的条款,保险公司纯粹是想方设法逃避合法的理赔责任。
高庭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偿122万5000令吉,另加拖车与存车费等杂费总计1万8467令吉,以及5万令吉堂费。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