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和其董事拿督阿都哈密,获得高庭批准,把他们被控涉嫌献议提供每年50万令吉贿金长达15年,以获取吉隆坡塔特许经营权的案件,从地庭移交高庭联合审理。
高庭法官诺鲁维娜今日聆听申请人阿都哈密及公司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诺鲁维娜在裁决中指出,案件核心争议之一在于,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条文及第17A条提出的控状虽然属于不同罪行,但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及证人高度重叠,甚至涉及同一批证人及同一组核心事实。

她说,同一事实可能同时被用于支持不同控状,若未妥善区分,将可能导致同一项证据同时被用作两项控罪的证明基础,从而影响“一罪不二审”的原则。
她解释,若案件分别在不同程序中审理,同一证人可能需在不同审讯中重复供证,增加程序负担。
“案件也涉及公司与个人同时被控的复杂法律结构问题。”
她说,这类案件的裁决将对企业合规、执法实践及风险管理制度产生广泛影响,使案件性质超越一般刑事争议。
“现阶段仍言之过早,无法断定案件未来是否会构成‘一罪两审’的风险,因为有关控状涉及不同条文下的罪行。”
不过,她认为,申请人提出有关案件存在“异常复杂”的论点具有理据,因此批准申请,将案件自动移交高庭。
她说,案件管理日期将另外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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