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27岁大马男与40岁女友分手后,一周内两度潜入对方住家骚扰,还偷走名牌墨镜及皮带,被判监6个月又4周。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郭俊贤(译音)共面对三项包括偷窃、非法入侵建筑物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由法官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被告的前女友(40岁)。两人在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期间交往,期间被告曾多次到女方位于百乐美路的公寓,并得知进入单位的密码。

两人在2025年2月分手后断联,但同年6月被告向受害者开口借1500元(约4650令吉)遭拒。
同年11月15日,被告为引起受害者注意,并希望她主动联系自己,于是利用仍记得的密码闯入受害者单位。他进入单位的房间及阳台,企图进行骚扰,而受害者对此毫不知情。
同一天稍后,受害者发现阳台窗户把手损坏,担心人身安全,于是房东在阳台安装闭路电视,并更换密码。
岂料,被告在11月19日再次返回单位,发现密码更换后,竟翻越围墙及栏杆,沿着狭窄边缘走到阳台,再将闭路电视镜头推向别处,以避开拍摄。
被告成功从阳台进入受害者房间后,偷走了一副约600元(约1860令吉)的迪奥(Dior)墨镜及一条约600元的巴黎世家(Balenciaga)皮带。他打算出售墨镜,并自行使用皮带。
受害者事后发现窗户把手再度损坏,与房东查看闭路电视后认出被告,隔天报警。维修把手花费约50元(约155令吉)。
警方之后搜查被告住处,起获受害者失窃的物品,并于11月24日逮捕他。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向受害者致歉,并保证绝不再犯。法官下判时指出,受害者至今仍未获得任何赔偿,加上被告是在保释期间再次犯案,且两度破门闯入受害者住家,行为恶劣,因此将这些因素列为加重刑罚的考量。
另涉窃房东1.8万财物
被告还涉嫌窃取房东总值逾1万8000元(约5万5800令吉)的现金与金饰。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5年11月搬入该组屋单位。女房东与其母亲在随后数月内,赫然发现房内多笔现金(包括4000令吉及2000新元)接连失窃。
被告得手后,随即将赃款用于偿还赌债及充值非法网赌账户。
今年2月18日,女房东查看闭路电视后当面质问被告,被告眼见东窗事发才承认罪行。女房东随后进一步清点财物,发现多件具纪念价值的金饰也遭被告偷走。
调查发现,被告实际偷走3至5枚戒指、两条儿童金手链、一条成人金手链、两条带吊饰的儿童手链及两对耳环,总值约1万5000元(约4万6500令吉),皆拿去抵债。
女房东随即报警,被告于隔天落网。时至今日,被告仍未做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