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1日讯)一名志愿警卫团助理官员被控4项罪名,包括非法持有枪械、子弹、仿真手枪及爪刀(Kerambit),俯首认罪。
39岁的被告莫哈末法依扎法兹今日被控上瓜登地庭时,向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古丁承认有罪。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0日傍晚6时半,在乌鲁登嘉楼县甘榜督拉威路边一辆轿车内,非法持有一把Smith & Wesson手枪,抵触1971年枪械(加重刑罚)法令第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被判刑。
此外,在另一项控状中,被告也被控在没有持枪执照情况下,持有77发不同口径子弹,包括9毫米及5.56毫米弹药。

被告同时也被控拥有一把Airsoft Kimber Yonkers NY U.S.A仿真手枪,以及在公共场所持有两把附木鞘的爪刀,皆属于危险武器,所有罪行皆于同一时间和地点发生。
法庭随后择定本此案于6月7日进行案件事实及判刑程序,同时不批准被告申请保释。
此案是由诺艾莎副检察司主控,而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摄影:本报诺法莉)
另一方面,被告今日较早时也在马江推事庭面对两项与毒品相关控罪。
莫哈末法依扎被控于同上日期和时间,在瓜拉勿浪的甘榜督拉威一带贩运重达227.18克的大麻。
被告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被提控,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此外,他也被控在相同时间和地点,持有重达18.56克、疑似硝西泮(Nitrazepam)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