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8日综合电)台湾嘉义某国中发生一起校园的集体施暴事件,一名颜姓学生遭9名同校学生围殴、强迫下跪磕头。尽管校方行政调查认定“校园霸凌案成立”,受害家长要求300多万台币(约37万7541令吉)赔偿,但嘉义地院一审判决却有不同见解。法官认为,法律上的“霸凌”需具备重复发生的持续性,而本案属“单一偶发事件”,最终裁定动手及围观学生与家长须连带赔偿24万台币(约3万0210令吉)精神慰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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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指出,2024年9月30上午,陈姓学生对颜生不满,伙同林姓、叶姓等共8名学生,携带汽水瓶、水泥块及铝棍等器物,在校内南楼厕所聚集。这8名学生不仅对颜生徒手痛殴、狠踹胸部,更持铝棍连续毒打,导致颜生受有背部、胸部及腹部等多处挫伤。施暴过程中,涉案学生更采取羞辱手段,强逼颜生当场下跪、连喊3次对不起并磕头道歉。部分学生在一旁以手机录影,其余人则在场围观助势。
受害者指控遭长期勒索
诉讼中颜生控诉自己活在恐惧中,遭涉案学生长期索要财物。他指出,有学生每周两次向他索取早餐费,陈生则以借钱不还的方式,逼他购买巧克力、香烟、电子烟,甚至支付生活费与网购费用,累积金额达4万2055台币(约5296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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