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地庭将在7月20日,就已故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遗孀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涉3项总额达280万令吉贪污案做出裁决。
法官今天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上述下判日期,并谕令双方必须在6月9日当天或之前,提呈附加陈词。
较早前,芝芝依芝蒂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古马拉德兰陈词时说,控方必须证明被指与第一被告邦莫达的同谋芝芝依芝蒂,在收受贿金已提供实质协助。
“我们认为,控方未能证明指控的重要要素,因为呈堂的所有证据显示,支付给第二被告的280万令吉是第24名控方证人(马迪)和第25名控方证人(诺海丽)自愿支付的介绍费。没证据表明这笔介绍费是贿赂。”

另一方面,主控官刘浚豪副检察司陈词时说,芝芝依芝蒂没拒收280万令吉,甚至同意控方说法,即尽管知道这是FELCRA对大众信托基金的投资所得收益,但她并没拒接这笔款项。
他指出,被告应该拒收这笔钱,因为其丈夫当时担任FELCRA非执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