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7日讯)巴生光华独中校外撞后逃夺命意外,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嫌犯,死者黄玉婵家属在面子书发文,形容“真的很难接受”。
根据有关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低2年,最高10年监禁,以及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
黄玉婵女儿谭小恬在面子书发帖指出,两条人命的离去,留下的是两家庭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伤痛,可是最后,承担的刑罚却可能只是短短数年,甚至可能因为年龄等因素而被减轻。
她强调,家属并非想煽动仇恨,只是身为失去至亲的家属,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人的鲁莽与错误,夺走了别人最重要的人之后,代价却如此轻。
“这场意外,让年幼表弟一夜之间失去妈妈,也失去最疼爱他的阿姨,而我们兄弟姐妹,也永远失去挚爱的母亲。”
“失去亲人的痛,不是数字,也不是法庭文件里的一个案件编号这么简单,而是往后每一个节日、每一次团聚、每一个想念的瞬间,都再也无法完整。”
她说,家属只希望法律除了程序与条文之外,也能够真正让受害者家属感受到,生命是被认真看待。
“她们什么都没做错,只是像平常一样走在路上,却再也回不了家。”
她也指出,一场撞后逃带走母亲与阿姨,最让她无法接受的,不只是失去,而是她们明明那么无辜,却要承受这样的结局。
“如果一个人在撞到人之后,选择停下来、救人、报警,也许一切都不会变成今天这样。可对方却选择逃离现场,把她们留在最绝望的时候。”
“我始终不明白,一个人到底要多冷漠,才可以在撞倒别人之后转身离开。”
谭小恬透露,目前警方已逮捕嫌疑人,但案件仍在调查中。
“对我们来说,这已经不只是一宗普通车祸,而是一个家庭被彻底改变的开始。”
她较早前也在面子书发帖指出,关于案件的调查与嫌疑人的相关消息,媒体可以继续跟进报导,但希望各大媒体能够停止播报及传播关于家属的消息、照片与画面,让他们能安安静静送妈妈和阿姨最后一程。
她也感谢大家的关心与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