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4日讯) 28名外籍人士,包括2名女性,今日在推事庭面对与爱情骗局及产品投资诈骗相关的指控时,全部认罪,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
所有被告,包括27名中国籍人士及1名越南籍人士,年龄介于21岁至51岁。他们是在推事唐史迪温马兰俊及达央艾达库面前,听取用华语宣读的控状后,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串谋,通过爱情骗局诈骗受害者,以及进行针对韩国人的日常用品销售投资计划。
他们被指控于本月6日上午9时20分,在斗湖阿拔士路第10公里处的四个住宅单位内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并可与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代表所有被告的律师庄雯珊(译音)向两位推事指出,辩方与控方已达成共识,建议对每名被告处以5000令吉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努妮丝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