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3日讯)一名罗兴亚籍男子涉嫌于9天前以挖土木棍蓄意致伤同乡,导致对方右半身瘫痪,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 。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39岁被告莫哈末罗菲克,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6年5月4日早上8时55分,在威中县武吉丁雅巴拉工业区附近的峇冬丁宜路旁,使用一支挖土木棍攻击42岁的赛夫伊斯兰,蓄意导致对方重伤。

控状指该木棍可被视为攻击性武器,若用于袭击足以致命。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主控官是林展毅副检察司(译音)。
法官罗斯兰指出,考虑到需安排缅甸语通译员,以确保被告清楚理解刑罚内容,因此展延此案至明日,以宣读判词及下判。
法庭不批准被告保释。
据该网媒报导,案件起因相信是被告与同屋伤者的“伙食债务”纠纷有关。事故造成伤者头部撕裂伤、右半身瘫痪、脑出血及头骨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