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男子当跑腿,递送走私入新的电子烟和烟弹,短短7个月内就入袋1万元(约3万1000令吉),但上得山多终遇虎,一次在送货时被巡逻警员拦截,搜出近400个电子烟和烟弹,被判坐牢8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蔡龙明(37岁,译音)面对6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和毒药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一名居住在大马、绰号“阿仔”的男子。对方提议雇用被告为送货员,负责将电子烟和烟弹递送给新加坡顾客。每成功送达一批货物,被告可获得500元至700元(约1550至2170令吉)的酬劳。

被告答应接下工作,而根据约定,“阿仔”有时会安排他人将违禁品走私入境,再交由被告派送;有时被告则会亲自前往柔佛新山,自行将货物带回新加坡后再行派送。
被告与顾客进行现金交易,事成之后会到新山KSL商场,将顾客的付款交给“阿仔”手下。在为“阿仔”效力的六至七个月间,被告共赚取了约1万元酬劳。
2024年8月6日,被告与“阿仔”手下接过包裹后,开车前往Bugis+商场一带准备交货。巡逻警员发现其神色可疑,遂上前搜身并检查车辆,当场查获72个电子烟和320个烟弹,并从被告身上搜出一个电子烟。
随后,卫生科学局搜查了被告寓所,再起获两个电子烟和30个烟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