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为赚取额外收入,一名大马男子接下到新加坡替“投资客户”收款的工作,成为去年12月30日修订法令生效后,首名被判鞭刑的钱骡。
根据《联合早报》报导,大马籍被告叶清观(23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今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庭上揭露,诈骗团伙承诺给予被告1%佣金和全额报销费用,被告依照指示,从一名坠入投资骗局的受害者手中收取100万日元(约2万4000令吉)。

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下判时说,本案涉及跨国因素,73岁受害人为弱势群体,被告有预谋专程入境犯案,却未在心存疑虑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安排是否合法。
法官说,鉴于钱骡在诈骗团伙运作中扮演关键角色,有必要判处鞭刑加强阻吓,但考虑到被告是初犯、仅收款一次,以及尽早认罪并表现出悔意,7个月监禁和一鞭是恰当的刑罚。
案情显示2026年2月15日,被告在晚宴结识数名“成功人士”,对方介绍他一份高佣金兼职,声称只需到新加坡向投资客户收款即可。
两天后,一名自称“哈迪斯”的人联络被告,安排他担任收款员,承诺佣金及津贴,并要求他加入Telegram群组,提供员工证及包包。
虽然被告对工作内容及公司背景感到怀疑,但仍继续接受安排。
2月22日,被告从吉隆坡前往新山,取得装有合约、名片及现金的包包;翌日入境新加坡后,依指示到影印店准备文件,再前往三巴旺向一名73岁男子收取100万日元投资款。
受害者因被误导加入投资群组,误信可获高达750%回酬,于是交出款项。
被告之后按指示将现金转交他人,最后被警方埋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