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雪隆海南会馆前会长拿督丁才荣指出,雪隆海南会馆副议长李素桦藐视法庭的判决已生效,并促请会馆领导层检讨对方是否适合继续留任。
他日前发文告指出,李素桦因违反庭令及藐视法庭,已被吉隆坡高庭罚款5万令吉。
“对方虽曾提出上诉但随后撤回,并支付了5000令吉作为撤诉费用,不再允许上诉,这意味高庭判决已全面生效。”

他说,目前该课题不再是单纯的法律技术问题,而是对一个拥有超过1万4000名会员会馆领导层的诚信、公信力及是否适任职务,提出了严重质疑。

他呼吁当事人做出全面及公开的说明,并促会馆领导层立即采取行动,检讨当事人是否适合继续留任副议长。
他说,任何沉默或回避,都会损害会馆的公信力及公众信任。
李素桦:我自己撤回上诉
非上诉庭判决
雪隆海南会馆副议长李素桦反驳丁才荣说,她是基于要帮会馆省下官司费及不想面对第二次伤害,才自己撤回上诉,而非上诉庭判决。
她在面书撰文反驳说,堂费也是双方律师达致的和解协议。
“某些过气领导人阴险得很,竟然以此借题发挥,卑鄙之至,其实社团领导人可来可去,如果真的是为社团好,何必对权位这么执着呢?”
她也强调本身光明正大无愧于心。
她说,她是因2024年代替人在海外的大会议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主持会员特别大会,而惹上官司,事缘当天丁某跟班取得庭令要求会馆,召开特大针对42人欲取代当时35人领导层的动议作出表决。
她指出,会馆拥有庞大会员人数且拥有完善选举制度,但很不幸的那次让有心人,依靠庭令来选出领导层。
“表决前出席特大会员要求看这42人,我要求这些人站出来却无人亮相,对于没有出现在特别会员大会的42人你叫我如何叫出席者表决?”
她说,就因为没有表决,而构成她藐视法庭的罪名,其实另两项动议的投票结果,已证明丁派大势已去,即使再次表决结果还是会一样。
“不明白为什么丁某还是选择痴痴缠?”
她强调本身不惹事,但也不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