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因未婚先孕而患上忧郁症的年轻客服员,承认一年前在住家分娩后,一时慌张把新生儿从38楼抛下楼的杀婴控罪,今日遭高庭判处监禁2年,被告闻讯后当场泪洒法庭。
高庭谕被告2年监禁刑期,从其被捕日,即2025年2月27日算起;而被告在休庭后,情绪激动地坐在被告栏内哭泣,她的姐姐上前紧握其双手,安抚胞妹情绪。
现年24岁的被告骆美珠(译音),是于去年3月12日,在推事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的杀婴罪,此案之后转交高庭审理。
被告过后向控方提交寻求减轻控罪的陈情书获接纳;她因此于上周二(21日),在高庭承认犯下触犯刑事第309A条文(杀婴)的交替控罪。

被告被控于2025年2月26日中午1时30分至晚上9时,在吉隆坡洗都一栋公寓单位9楼,因分娩后处于情绪紊乱而致死刚产女婴;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也可被判罚款。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在被告俯首认罪后,聆听控辩双方针对被告刑罚一事陈词,最终今日判刑。
案情显示,伍长莫哈末艾曼是在去年2月26日晚上10时21分,接获名为沙菲克的一位人士报案,通报他在位于9楼的公寓单位,发现头部破裂的婴儿掉在其住家阳台。
警方之后于隔天凌晨12时30分,前往骆美珠在位于38楼住家单位逮捕她,调查发现被告是在屋内厕所分娩后,惊惶失措下从窗口抛出女婴,导致后者毙命。
后悔把亲生骨肉抛下楼
被告代表律师陆国汶求情时指出,被告对把亲生骨肉抛下楼罪行深感后悔,在关押期间已为所犯过失深刻反省,至今还在承受心理创伤。
他补充,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也诊断被告患有抑郁情绪的精神适应障碍问题,目前正服药控制病情。
他指出,被告当初是在和前男友分手后,陷入情绪忧郁,甚至在怀疑怀孕期间,也不敢验孕。
“我当事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是家中幼女,母亲已经离世,父亲则已年迈,一家思想保守,她害怕未婚先孕会遭受他人异样眼光。”
他指出,被告诞下女婴后,是因情绪慌张而酿成悲剧。
被告上周在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案情内容和向她出示案发现场的照片后,也曾不断在庭内抽泣。
主控官莫哈末沙里扎副检察司则代表控方,要求法官重判被告,因为杀婴是严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