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幼儿园早疗教师数度以笔刺6岁特需男童,在男童倒地后,不罢休继续用笔攻击,导致男童头部三处受伤。她已认罪待判。
被告是一名现年45岁的女子,案发时是幼儿园早期疗育老师,她面对一项虐待孩童的控状。
6岁的受害男童患有自闭症、过动症以及语言迟缓障碍,案发时是幼儿园的学生,被告是他的级任老师。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会泄露男童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2年11月16日下午3时03分,看到男童走向摆放文具的桌子。被告突然从桌上拿起一支笔冲向男童,并以笔尖数次刺向男童头部。
过程中,男童后退闪避,单膝跪地,随后向后倒下。被告见状后,继续用笔攻击男童头部,对男童造成伤害。男童之后多次揉搓头部,但被告则将男童留在地垫上,随后离开。
被告的罪行被课室内的电眼拍下。
被告当天除了照顾男童,也需照顾另外4名小孩,被告是课室内唯一的成人。
男童母亲隔天带着他到竹脚妇幼医院求医,医疗报告显示,男童头部左侧有1公分擦伤、头皮中央有1.5公分擦伤,左眉靠近眼睛处则有2公分的伤口。
案展至6月22日下判。
没有证据显示男童曾激怒被告
控方在陈词中指被告身为特需男童的级任老师,理应照顾好男童,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男童曾激怒被告,但她对手无寸铁的男童施暴,事后又企图掩盖罪行。
尽管被告最初于2024年5月愿意认罪,但她多次拖延诉讼程序,最终对关键案情提出异议,致使法庭必须安排纽顿聆讯(Newton hearing)。
直到前天(27日)聆讯首日,她的立场又发生转变,接受了其最初争议的案情并同意认罪。
控方认为,被告并非及时认罪,不能被视为具有真诚悔意,且对公共资源的节省有限,因此要求法官判处她坐牢至少23至27个月。
撒谎称男童拿玩具打伤头
根据案情,被告因担心行径被揭发,事发当天先将男童受伤的照片发到包含男童父母及校长在内的群组中,撒谎称男童是自己拿玩具打伤了头。
随后,被告还致电男童母亲,再次谎称男童是用玩具打自己才导致头部受伤的。不过,男童母亲不相信被告的说法,并要求校长调查此事。
校长查看了课室内的电眼后,发现被告用笔刺伤男童的头部,随即通知男童母亲,并报警处理。
被告律师求情时称,被告从事幼教工作10年,在相关幼儿园任职3年,事发隔天就被解雇。
律师说,被告是初犯,与她共事的同事都不曾投诉她,幼儿园校长也在报告中指被告过去与其他孩子的相处一直表现良好。
此外,被告刚从印度探望病父后回国,因此情绪受到影响,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希望法官作出适当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