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教育部声明,现阶段不鼓励教育部官员、教师或学生,自费或接受赞助出国参加课程、工作坊、会议、比赛及类似活动;若官员、教师或学生出国属于私人性质,则须遵守现有程序,并由各部门主管作出决定。
根据一封志期4月21日,并由教育总监拿督莫哈末阿占签发的公函,公务性质的出国事务,是指以教育部或其属下任何机构名义进行,并使用政府拨款资源,涉及官员、教师或学生参与的项目或活动。

信函也说明,私人出国事务,是指非以教育部或其属下任何机构名义进行的个人事务,包括宗教活动、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医疗、本身或近亲的婚礼、出席配偶或子女的毕业典礼、旅游等,并且不涉及政府拨款资源。
“私人性质的出国事务,仍须遵守现行程序,并取决于各部门主管的酌情决定。 ”
莫哈末阿占在回覆《星洲日报》的询问时说,这封公函属管理事务,仅供内部参考,作为校长的依据。
他表明无须就此公函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