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一名店员潜入轻快铁冼都站女厕偷窥女子,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后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被告阿都沙末(23岁)听取控状后认罪,推事艾娜阿扎拉判他罚款3500令吉。

若被告未能缴交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16日早上8时,在轻快铁冼都站女厕内羞辱一名44岁女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悔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莎菲卡副检察司说,考量到道德和公共安全,要求推事对被告的行为判处相称的刑罚。
被告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刘律师(译音),他请求推事轻判,理由是被告需要赡养身患重病的父母。
“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忏悔,他一早认罪也节省法庭的时间。
“他也向法庭和受害者家属道歉,并承诺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