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日综合电)大陆海南一起婚约纠纷案近日宣判,引发关注。据案情指出,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曼经人介绍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双方及家人于2025年4月19日协商结婚事宜,杨某当场支付彩礼人民币5.8万元,并签订婚约书,约定于同年5月16日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到了约定登记当天,杨某却被告知吴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监护人陪同并同意方可办理婚姻登记。杨某认为,对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已影响婚姻决定,遂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彩礼。事后双方就退款问题进行协商,但吴某曼家人表示,彩礼款项已用于购买金饰及电动车,拒绝全额返还,最终杨某诉至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基于婚姻目的给付的彩礼,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依习俗举行婚礼,且已达成解除婚约的合意,因此彩礼所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应予返还。此外,被告吴某曼未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最终,万宁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吴某卿、吴某曼及纪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杨某返还彩礼人民币5.8万元。该案也再次引发社会对婚约诚信及彩礼纠纷处理的讨论。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