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电召车司机因昨日在旧巴生路逆向驾驶,今早被带上推事庭面对鲁莽驾驶控罪时认罪,遭法庭判监禁3天、罚款6000令吉和吊销驾照5年。
根据控状,被告黄国江(32岁,译音)被控于2026年4月5日早上9时44分左右,驾驶一辆白色宝腾赛佳在吉隆坡旧巴生路逆向驾驶。
被告因此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承审推事莎芝瓦妮随后谕令被告即起监禁3天,以及若无法缴付6000令吉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被告随后已向法庭缴付罚款。
此外,莎芝瓦妮也谕令吊销被告驾照长达5年。
此案主控官为诺芭迪丽诗雅副检察司。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礼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该名司机于昨晚8时35分到隆市谐街交警总部自首时被捕。
他说,该名司机在酒精呼吸测量器(EBA)及尿检时,呈阴性反应;根据口供,嫌犯当时拟往吉隆坡谷中城(MidValley),却因为进错车道而逆向驾驶。
被告的白色轿车昨日在车来车往路上逆行约500公尺的视频画面流传社交媒体,警方是于昨日上午11时38分在社交媒体上看见有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