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总监拿督安兰阿末今日发文告说,电子垃圾已通过中央政府宪报列为绝对禁止进口物品,并纳入2023年关税指令(进口禁令)第一附表。

他说,这项指令是通过2026年关税指令(进口禁令)(修正)(第3条)落实,并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他指出,该宪报是依据1967年关税法令第31(1)条文颁布。
他说,这项决定,是在今年第2次国内塑料垃圾和电子垃圾进口执法管理指令特工队会议中达成。
“这项措施是政府加强管控危险垃圾入境我国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环境的可持续性。”
安兰指出,关税局将加强与各执法机构的战略合作,确保全面落实这项新指令。
他说,相关机构包括隶属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的环境局,以及大马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AKPS)。
“当局将采取严厉且有效的行动,确保全面执行这项受管制垃圾进口禁令。
“这也符合马来西亚在《巴塞尔公约》下的国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