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墓园上演活春宫案”的2名男女日前被控认罪后,各被判监禁12月,但两人的律师昨日已向高庭提出上诉,声称刑罚过重,要求重新审查。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这对男女被告分别是杰嘉德山(58岁)及哈丽娜(37岁),他们的律师是拿督纳兰星。
纳兰星今日指出,他昨天已提呈上诉申请,理由是刑罚过重,请求重新审查判决。

他认为,1年的监禁刑罚,对他2名当事人来说,过于严厉。
两名男女被告于本月26日,被扣押上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本月22日早上8时30分,在峇都眼东华人义山的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7D条文(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
推事娜德拉敦纳因宣判,2名被告各被监禁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