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大马诚信与治理协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克峇沙达说,我国需建立全面的勋衔管理机制,以维护勋衔制度的荣誉、完整性和诚信。
他日前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说,一旦受封者涉及贪污等严重罪行,有关当局可启动相关程序冻结或褫夺这些人的勋衔。

“那些被法庭判罪成的人士,尤其是那些涉贪污和失信罪的人应被撤去头衔,但这必须在当事人被定罪且用尽所有上诉途径后,才能根据规定撤除头衔,当然,此事(褫夺勋衔)还需获得马来统治者御准。”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雷蒙则说,当受封者卷入贪污或失信等严重的刑事罪,公众有理由认为,这项荣誉本身的价值已经降低。
他还说,当受封者被控或定罪,也将大幅削弱公众对勋衔制度的信任。
他也说,当局必须制定更严格和一致的标准,让人民更清楚了解提名和受封全过程,并建立授勋后问责机制以进一步维护这项荣誉制度。
“受封前提名程序通常包括背景和诚信度审查,但遗憾的是,我们常看到多宗涉及受封者的争议事件,这可能暴露了制度的一致性、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不足。
“我们急需一个结构完善的框架,以明确区分冻结和褫夺勋衔的机制,例如当受封者面临刑事控罪时,冻结勋衔可以作为维护勋衔制度荣誉和公正性的预防性措施;如果被定罪,则可以考虑撤销这项荣誉。”
雷蒙也强调,授予勋衔是国家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或州元首特权,因此任何制度改革都必须依据联办宪法,绝对尊崇马来统治者权益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