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坐牢不改过自新,反而与在狱中结识的“损友”组匪党再干案!
去年10月出狱后组成“哈拉斯党”(Geng Harraz)的4名男子,自今年1月起涉及12宗入屋偷窃、偷摩哆等案件,最终在警方行动中全被捕!
马六甲中央警区主任克里斯多夫今日在记者会说,警方于3月19日特别行动中,在甲州阿赖区柏马当巴西拘捕4名年龄介于24至32岁的男子。
他说,4名嫌犯是干下一宗摩哆偷窃案后的24小时,被警方逮捕。

“这4名男子都无业,他们在监狱时结识,去年10月出狱,随后组成以32岁主脑哈拉斯为主的哈拉斯党,于今年1月开始活跃,主要是在中央县内涉案,其他地区是野新望万、丹绒米雅。”
他说,嫌犯涉及使用万能锁匙偷窃摩哆、入屋盗窃、涉毒和抢劫代理啤酒的客货车。
“他们的尿检全呈吸毒阳性反应,而主脑拥有20项刑事罪案和6项毒品案,另两名同党更列在警方的通缉名单。”
他透露,根据调查,嫌犯把偷来的摩哆整辆或拆散零件转售给第三方。警方不排除这个匪党仍有其他在逃的同党,警方已全力追缉。
克里斯多夫说,嫌犯抢劫的财物包括6辆摩哆、一辆客货车、啤酒和电视等,共计逾5万令吉。警方亦在行动中起获干案工具如电锯、铁撬等。
“4名男子19日开始延长扣留至明日调查。”
(本报王绍其摄)
抢客货车顺偷酒
克里斯多夫说,4名嫌犯抢劫一间私人公司的客货车时,也把车上10箱啤酒一起载走。当警方逮捕他们后,得知当中7箱已被转售,其余3箱都被他们喝完。
他说,这个匪党干案时没有伤及事主,但会把入屋偷窃的电器如电视等卖给第三方,甚至使用偷来的摩哆作为他们犯案的工具,并把较值钱的野马哈125Z和本田EX 5,脱手卖给需求者。
他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窃交通工具条文、第457入屋盗窃条文、第392抢劫条文,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跟进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