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在本地餐馆工作的外籍职员与一对男女发生口角,该对男女竟心怀不满,用大石头狂砸餐馆玻璃门,导致业者蒙受6000令吉损失而报警处理。
警方在事后已逮捕外籍男女嫌犯助查。
此事件于上周五(13日)凌晨约3时47分,在新山奥乔岭的一家火锅店发生。

根据餐馆业者在面子书上发文指出,涉及者疑包括一名外籍男子,因此希望网民能够提供线索,找到男子下落。
业者今日接受《中国报》询问时指出,事件起因相信是其餐馆内的一名外籍男员工因私事,与朋友在店外发生争吵。
她说,在调阅闭路电视录影后发现,该男员工当时与人在店外发生口角,但没想到之后有两人于深夜用石头砸毁其餐馆玻璃门。
她也说,员工是于当天上午约9时30分准备营业时发现玻璃门损坏,而致电通知她。
她立即带该名涉及的员工报警,并于当天处理碎玻璃后照常营业。
“目前尚未装回玻璃门,但我希望能够赶快装回玻璃门,因为目前店内是没门的状态,晚上必须安排员工驻守。”
她说,此事是因员工私事引起,因此已对该员工作出警告,同时确保其他职员没涉及类似事件。
她也提及,虽然警方已逮捕2名嫌犯,但怀疑仍有嫌犯潜逃。
另一方面,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下午发文告指出,事件起因是餐馆的36岁男员工,与一对男女嫌犯发生误会导致。
他说,警方于事发当天上午约11时18分,接获一名36岁男业者的投报蒙受6000令吉损失,业者也指是在该男员工通知后,才知晓事事件于凌晨发生,并因此调阅闭路电视录影。
警方以蓄意破坏角度调查案件。
拉勿指出,警方于周一凌晨约12时05分,在新山奥乔岭布特拉7/8路逮捕一对外籍男女嫌犯,当中男嫌犯为22岁,女嫌犯为27岁。
他说,两人也在本地工作,男嫌犯从事招待员,女嫌犯事收银员,而调查显示两人皆没有吸毒。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此案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两名嫌犯于周一已被警方带往新山法庭申请延扣,并获准延扣至周四。
另外,针对事主怀疑仍有嫌犯潜逃一事,他说,警方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