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落入国民储蓄银行(BSN)前职员投资诈骗案的受害者损失2万5000令吉,但至今仅获银行退还40%款项。
受害者余女士去年6月在该银行敦朱加路分行当时仍在职的一名银行员工游说下,投资所谓的“BSN Makmur投资计划”,她将2万5000令吉现金交给该名员工,并获得一张“BSN Makmur投资收据”,确认银行已收取有关款项。

《星洲日报》报导,砂行动党主席张健仁去年12月初揭发有关投资诈骗案后,余女士查询才发现她所投资的2万5000令吉已被该名银行员工挪用,她向银行提出索赔,要求退还全部被挪用的投资款项。
不过,银行上个月仅退还1万令吉,并指剩余的1万5000令吉资金来源“可疑”,理由是余女士无法提供在投资前从任何银行户头提取该笔现金记录,因此拒绝退还其余款项。
余女士表明自己在古晋郊区经营小型杂货店,平日大部分顾客都以现金付款,手上持有一定数额现金并不罕见。
张健仁直言银行的说法极不合理,根据法律原则,银行对于其员工在执行银行业务过程中所犯下的欺诈行为,依法有责任向客户作出赔偿,而客户资金来源是否可疑,与银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无直接关系。
他说,即便资金来源存在疑点,也应由警方负责调查,而非银行以“资金来源可疑”为由,推卸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他呼吁作该银行应公平、公正退还所有被挪用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