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1日讯)园主通过互联网学习制作气枪并出售,因非法拥有自制气枪被提控后遭判处一个月监禁和罚款1500令吉,但他无力缴付罚款以3个月监禁取代,共坐牢4个月。
38岁的被告莫哈末法依查,他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对非法拥有军火罪名时,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2月8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龙引甘榜双溪杜朗(Kampung Sungai Dulang)一间住家内,被发现拥有一把自制的仿气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一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未婚,而警方是接获被告的家属举报,指被告制造有关武器后展开调查并将其逮捕。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是前机械技工,刚开始涉足制作有关武器,并通过互联网学习制作方式。调查也发现,被告利用铁水管制作有关气枪,并以每把550令吉的价格出售。
推事阿伦诺瓦达斯判处被告监禁一个月和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3个月监禁替代。
此案由主控官菲道斯鲁斯兰副检察司提控,被告代表律师为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陈松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