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曾在某公司任职财务助理的47岁华裔女子,被控失信总额67万7629令吉50仙资金,她在法庭上认罪时声泪俱下,哭着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更一度因脚软而跌倒!
被告李丽萍(译音)今日分别在乔治市2个地庭内,面对分别1项及3项控罪,2名法官皆允准被告保释外出,而保释金总额为3万8000令吉。
被告先在首个地庭面控一项刑事失信罪,她表示明白控状,并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


被告听闻保释金后,继续向法官求情:“可以再减少吗?”,她指真的没有这么多钱。而法庭的另一个保释条件是一名为大马公民的担保人,被告也说她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有任何家人、朋友来担保她。
被告谈及伤心处,突然泪洒法庭,在庭内哭泣。
之后被告李丽萍被带往另一个地庭面控,根据该庭首个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12月8日期间,在日落洞一间公司担任财务助理时,被委托管理10万4769令吉公司资金,但被发现挪用钱财,涉及失信行为。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在同一间公司担任财务助理时,被委托管理13万1044令吉50仙公司资金时,被发现挪用该财产为个人利益,构成刑事失信。
第三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在同一家公司担任财务助理时,被委托管理总额22万1931令吉公司资金,但被发现挪用该笔财产。
上述3项控罪皆触犯刑事法典408(刑事失信罪)条文,被告听完所有控状,同样表示认罪。
此地庭主控官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3万令吉,但最后法官伊尔万宣布,每项控罪保释金为1万令吉,案展4月14日过堂,以提呈文件及判刑陈述。


(本报陈紫凌摄)
首个地庭面对一控状
被告李丽萍(译音,47岁)于周三(11日)早上在乔治市法庭面控,她在首个地庭仅面对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4月5日期间,在日落洞某间公司任职财务助理时,被委托管理属于该公司总额为21万9885令吉的资金。但被发现挪用或滥用这笔财产,以谋取个人利益。
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408(刑事失信罪)条文,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14年,且必须被罚款。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俯首认罪。
主控官向法庭建议的保释条件,是1万令吉保释金,但经过求情后,法官祖莱达宣布,被告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外出,保外期间不得骚扰证人。她也说,案展4月22日过堂,以提交文件。
被告哭着向法官求情
身为单亲妈妈的被告李丽萍在庭上,也哭着向法官求情是否能庭外和解,并指本身已设法还钱给前公司。
她被押送到另一个法庭途中,也疑因被记者不慎轻微推撞下及体力不支跌倒在地。最后提控程序结束后,她被带离法庭时也脸色苍白,步伐不稳,庭警一度要求拿出轮椅给被告坐,但被告拒绝坐下。之后,她由2名女庭警押送到法庭扣留室。
被告在首个地庭上通过翻译员求情时,以华语讲述自己患有忧郁症,目前正在服药治疗。她也说她是单亲妈妈,育有2名分别17岁及19岁的孩子,而两人目前在吉隆坡求学。
她说,目前她在某公司任职会计员,月薪3500令吉,她并没有逃跑及逃避,她也没说过不要还钱,她已经在努力找钱,希望公司能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