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9日讯)“半裸男子清真寺偷窥自慰”案;患有学习障碍的男子今日被控一项猥亵行为罪,但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者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诺西大亚(27岁,无业)今日在昔加末法庭面控,他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4日早上11时15分,在武吉仕砵清真寺作出过分猥亵行为,即在一名巫裔女子面前自慰,抵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在公共或私人场合对他人作出猥亵行为)。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
被告律师阿紫琳娜向法官拉希玛求情时说,被告来自登嘉楼州,与父母及15名兄弟姐妹同住,被告父亲在清真寺担任教导者,母亲是家庭主妇,家中仍有8名兄弟姐妹在求学。
她指出,被告持有学习障碍的残疾人士卡,此次是随家人到昔加末探访朋友,并非居住在昔加末。
“若获准保释,将由家人的一名好友担任担保人,因为其父母需返回瓜拉登嘉楼处理弟妹上学事宜。”
“被告是在柔佛州巴西古当落网,当时是由家人带他前往当地探访友人。”
拉希玛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保释,以及定期到登嘉楼住家附近的警局报到。
她补充,案件将定于4月28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艾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