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已提出申请,以寻求检讨联邦法院恢复其贪污罪名和被判处6年监禁及1545万令吉罚款的裁决。
依沙的代表律师拿督阿布峇卡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证实,申请通知已于3月4日提交。
这项申请是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文提出,并通过哈法里占与艾莎律师事务所入禀。

阿布峇卡说,此申请是按照依沙的指示提出。
现在76岁的依沙目前正在监狱服刑,联邦法院今年2月10日恢复其贪污罪名和刑罚判决,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额外监禁两年。
以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批准控方的上诉,并推翻上诉庭于2024年裁定依沙9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的判决。
三司恢复高庭于2021年2月3日的裁决,即判处依沙监禁6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
根据控状,也是森美兰前州务大臣的依沙通过其前特别事务官查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 Properties有限公司董事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以答谢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