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报穷局总监拿督依沙峇克里指出,在今年落实的“第2次机会3.0”(DPK 3.0)政策下,有4类破产人士可在36天程序下快速脱离穷籍,分别是诈骗受害者、单亲父母、微型及中小型企业及搁置工程房屋的买家。
他说,报穷局锁定这4类群体,是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征,即破产并非因疏忽或蓄意财务不当行为所致,而是受到外部因素、艰难社会环境或第三方失误的影响。

他昨日告诉《每日新闻》,在过去三周,该局已收到64份通过电子报穷系统登记的快速解除破产申请,而DPK 3.0的实施证明政府持续致力协助破产人士重返职场或重新创业,为国家经济作出贡献。
依沙峇克里说,欲申请快速解除破产者,需要遵守两个前提条件,即破产个案已处理至少5年,以及目前未处于调查或法律程序中。
“这项措施使报穷局能够通过全国21个分行小额解除委员会(JKP)会议,加快对特定案件的审理。
“‘快速通道’(Fast Track)申请必须完全通过报穷局官网及电子报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将在36天内处理,并通过电邮即时通知结果。”
他说,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回答相关问题,以完成申请流程;假设有债权人提出反对,则申请会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