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5日讯)一名25岁劳工承认二度强奸14岁妹妹,今日在地庭被判处监禁26年与鞭笞20下。
法官胡尔曼胡申在被告承认2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的罪名后,作出上述判决。
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25年1月中旬中午,在兰瑙一个甘榜一间无门牌屋子强奸受害者,因此被判处监禁13年和鞭10下。
另一项控状指他于2025年1月中另一天晚上8时至9时之间,犯下强奸罪行,因此被判监禁13年与鞭10下。
法庭谕令被告的刑期分开执行,并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也被谕令在服刑期间,根据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26条文进行改造辅导。
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他在求情时希望法庭判处更轻的刑罚,并要求刑期同时执行,因为他需要抚养亲人。
他告诉法庭,他的父亲已去世,母亲则已年老。

他也恳请法庭考虑他提出的家庭的“耻辱和未来”的求情。
“我们原本想商议并尝试结案,但不成功。”
主控官法兹里尔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威慑性刑罚,并强调强奸罪是严重的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376条文,罪成者可判处8至 30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10下鞭笞。
他也要求法庭考虑公众利益、受害者遭受的长期心理创伤,以及有关罪行发生在两个不同场合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