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销售员因协助他人匿藏一名讲师近32万令吉的款项,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2万5000令吉罚款。
30岁的被告黄俊华(译音)被控于2025年4月3日至9月26日期间,在旺沙玛朱的某公寓,通过将款项存入自身的银行户头,协助匿藏一名44岁女讲师所拥的31万9000令吉。
被告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投诉人是一名学院讲师,她对面子书看到的一则网络贷款广告感兴趣,便联系了广告上列出的号码。
投诉人一开始借款5万令吉,但实际上只收到4万令吉,有关款项被汇入其银行户头;之后,投诉人开始落入圈套,向33人共借了490万令吉。
尽管投诉人之后偿还了全部贷款,共计680万令吉,但对方仍要求她继续偿还额外的款项,最终,出于对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担心,她向警方报案。
旺沙玛朱商业罪案调查组的调查发现,有31万9500令吉的款项存入了被告的银行户头,并逮捕被告以展开进一步行动。
较早前,主控官依扎副检察司以受害人所面临的损失为考量,要求法官阿兹鲁对被告判处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
被告的代表律师艾维则指被告月入约3000令吉,需要供养父母,要求法官处以最低罚款。
“我的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给予警方良好合作,且他认罪也节省了法庭的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