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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古兰经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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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古兰经》控2罪 21岁大学生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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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3日讯)早前踩踏《古兰经》的大学生今日被带到法庭面控2项罪名,被告不认罪,获允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威尼斯瓦兰(21岁)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根据控状,被告在今年2月22日,下午1时30分在关丹甘孟路,斯里马哥打阿曼花园涉及踩踏古兰经。此举被视为亵渎神圣物品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侮辱宗教)。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被庭警押离法庭。
 
被告被庭警押离法庭。

另一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个地点使用“Ryandaselva”的帐号在Threads平台,蓄意发布相关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此举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A),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2)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一旦罪成后重犯,可被判罚5000令吉。

被告父母也出席,并随后助缴交保释金。
被告父母也出席,并随后助缴交保释金。

据资料显示,被告是在网上与其他网友发生口角后,继而做出该行为,其父亲发现后,亲自带被告到警局自首。
 
本案主控官为彭亨检控官沙尼查和西蒂艾莎瓦哈副检察司,被告律师是莫哈末阿米鲁阿菲克和鲁斯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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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阿米鲁阿菲克求情降低保释金时指出,被告是在彭亨州苏丹阿都拉大学(UMPSA)修读最后一年学士的学生,目前需要依靠父亲赡养,而其父从事渔业,收入5000令吉。
 
“被告过去曾因求学问题被转介至一间诊所。”
 
承审法官哈米坦里考究后,决定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让被告保外,同时每月一日需至警局报到。


此案定于4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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