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公民社会组织改革平台呼吁政府,将有关总检察长和检控官职权分权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第2号)法案,推迟至下一次国会会议,并交给国会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做出详细审查和两党改进。
该组织重申支持检控分权主张,但对该修宪案在缺乏充分议会审查或公众谘询下,仓促提呈并辩论一事感到担忧。
该组织发文告时,也提出多项修正建议,包括国会必须委任上扮演决定性角色,即国家元首听取国会建议,委任检控官,其中程序包括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提名并筛选、在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前进行公开电视播出确认听证会,及获得下议院简单多数通过。
其二,国会必须拥有监督权,包括强制检控官每年向国会报告、国会特委会有权强迫检控官现身回答问题,及下议院有权通过动议,启动审理检控官失职的仲裁庭。
其他建议包括总检察长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检控官办公室内官员的任命、调动、晋升或纪律处分;任期从拟议的7年改为4年,并可续任一次,另设下与高级司法官员一致的强制退休年龄;及检控官不得参与特赦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