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无罪释放一名鲁莽驾驶拖车司机的判决,并谕令涉案司机一周内缴付推事庭裁定的7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坐牢3个月来替代。
以法官拿督阿兹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控方上诉,并推翻高庭在2024年,判处涉案司机廖志福(译音)无罪释放裁决。
另两司是拿督哈雅都和拿督梅奥哈希米。

上诉庭一致裁定,高庭司法专员审理此案并裁决撤销推事庭罪成判决和刑罚时,仅依据民事诉讼记录,没有将审查范围限于推事庭诉讼记录,因此犯下错误。
“我们认为,高庭不能仅凭当时还未结案的民事诉讼,便撤销罪成判决和刑罚。”
上诉庭谕令廖志福在3月6日前缴付罚款,否则需坐牢代替。
莫哈末费鲁兹副检察司指出,司法专员依据还未在民事诉讼被裁定证据,推翻针对廖志福的刑事指控,因此犯下失误。
廖志福代表律师奈克说,其当事人给予有误控状认罪,因此有必要复审案件。
2022年,40岁廖志福被控于2019年3月12日晚上9时,在柔佛第二通道0.4公里处鲁莽驾驶,导致一辆摩哆与罗厘相撞,他认罪后被判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坐牢3个月代替。
涉及的摩哆骑士随后在新山地庭提起民事诉讼,查案官在庭审过程中供称,事故发生在大道1.4公里处,而非控状提及的0.4公里处。
两年后,廖志福向高庭提出复审申请,要求撤销先前推事庭的认罪和定罪记录,并要求退还已缴付的罚款。
2024年4月,高庭批准有关复审申请,随后法庭以有缺陷控状判定有罪并不公平为由,撤销廖志福的认罪和定罪,及谕令退还罚款。
控方随后提出上诉。